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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球王会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07-10 13:35:20

  球王会官网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牧场”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庄园牧场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减少(减持),即福菡商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88,200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张芬梅,女,汉族,1969年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住址和通讯地址均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庄园牧场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并基于投资判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符合条件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福菡商务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4%;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9%。福菡商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88,200 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福菡商务持有公司股份12,6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5,539,347股的比例为6.47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福菡商务持有公司股份9,7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5,539,347股的比例为4.9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芬梅女士持有福菡商务的股权比例为58.70%,是福菡商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通过福菡商务而实际控制庄园牧场的股权比例为6.47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芬梅女士持有福菡商务的股权比例为58.70%,是福菡商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通过福菡商务而实际控制庄园牧场的股权比例为4.9999%。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符合条件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福菡商务在减持区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88,200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菡商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9,7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甘肃农垦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甘肃省政府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相关内容。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发布《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竞价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三角城村三角城社39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福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张芬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聚训村258号(上海市崇明现代农业园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福菡商务是张芬梅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福菡商务:持股数量: 12,665,000股 持股比例: 6.4770 % 张芬梅: 持股数量: 12,665,000股 持股比例: 6.4770% (张芬梅是福菡商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通过福菡商务实际支配公司股权的比例为6.47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福菡商务:持股数量:9,776,800股 持股比例: 4.9999 % 张芬梅: 持股数量:9,776,800股 持股比例: 4.9999% (张芬梅是福菡商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通过福菡商务实际支配公司股权的比例为4.9999%)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年6月27日—7月3日 方式:大宗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