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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宏观:下半年外资政策的三大可能方向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06 23:04:54

  球王会网页版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了下半年商务部对外资的政策支持思路,“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本次发布的《意见》,以及此前出台的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促进制造业引资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开花”。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

  一是落实已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外资流向重点领域。近两年多项外资政策强调引导外资流向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以及中西部、东北等重点区域。政策引导下,我国高技术产业(2022年以来)、中西部地区(今年上半年)外资增速高于整体增速。地方也已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如北京(研发中心),上海(金融),广东、浙江、山东、福建(制造业)。

  二是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据我们统计,在最新版全国外资负面清单、自贸区外资负面清单中,负面清单条款70%以上在服务业领域。下一阶段负面清单的调整,或以服务业清单缩减为主,如电信、金融、商务服务、医疗、文娱等领域,形式或为全国推行+地方试点。

  三是放宽外资战略投资限制。我国外资战投相关管理办法于2005年出台,当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外资对境内上市公司的并购潮。此后管理办法在18年间3次征求意见,但尚未正式修订。最近一次征求意见稿的修订的重点是,大幅降低投资门槛、丰富投资模式。

  2022年10月,发改委对外资产业鼓励目录进行修订,引导外资投向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中西部地区。此后,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又陆续出台文件,支持外资投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外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

  政策引导下,我国高技术产业、中西部地区外资增速要高于整体增速。分产业FDI增速: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FDI整体(2022年以来)。分区域实际利用外资增速,大致呈现:中西部东部全国(今年上半年)。

  北京对外资在京设立研发中心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上海“支持外资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养老金管理、理财、财务公司率先落户上海”。制造业大省广东、浙江、山东、福建,均将制造业作为重点支持领域。

  我国两张外资负面清单(全国、自贸区负面清单)在经历5次修订后,限制禁止措施已大幅缩减。今年全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制造业领域基本全面放开,金融等服务业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据我们统计,最新版全国外资负面清单、自贸区外资负面清单中,负面清单条款70%以上在服务业领域。

  参考外资准入限制的分布、此前的政策表态等因素,下一阶段负面清单的调整,或以服务业清单的缩减为主,如电信、金融、商务服务、医疗、文娱等领域。形式上,参考历史经验,或是采取全国推行+地方试点、降低行业准入限制,如提高外商投资占股比例、将禁止性条款修订为限制性条款等。

  我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于2005年落地,外资获准直接进入A股。管理办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促进了2006年外资对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尤其是行业龙头公司的并购。此后管理办法在2013年、2018年、2020年3次征求意见,但尚未正式修订。

  最新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大幅降低了投资门槛、丰富了投资模式。在投资门槛方面,一是放宽对外国投资者的要求,允许外国自然人投资,并降低投资者的资产总额要求;二是大幅缩短持股锁定期,并降低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在投资模式方面,一是增加要约收购方式,此前只有定向发行和协议转让两种模式。二是在以上现金收购模式上,允许采用跨境换股这一非现金模式。

  1、对外开放:1)8月10日,文旅部公布恢复出境团队游第三批名单。2)8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3)8月14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4)8月16日,发改委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5)8月17日,国务院副总理、商务部部长助理分别会见丹麦诺和诺德(生物制药)、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天然气)高管。

  2、金融:活跃资本市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1)活跃资本市场:8月3日,中国结算进一步降低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8月10日,沪深交易所将证券交易申报数量调整为100股起、以1股递增。8月18日,证监会答记者问,涉及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等一系列措施。2)金融支持实体经济:8月4日,央行召开金融支持民企发展座谈会,央行行长表示将制定出台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指导性文件。8月15日,央行调降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利率10个基点和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15个基点。8月16日,央行增加支农支小再额度350亿元。8月18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召开会议,“主要金融机构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大投放力度,国有大行要继续发挥支柱作用”。8月18日,证监会答记者问,“制定实施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行动方案”。

  3、县域经济、新型城镇化等:1)8月3日,新闻发布会,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完善积分落户制度。2)8月14日,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3)8月14日,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4、新能源、绿色转型:1)8月3日,发改委等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2)8月4日,发改委等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3)8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4)8月15日,发改委主任郑栅洁表示,要制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政策举措。5)8月17日,发改委等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

  8月14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了下半年商务部对外资的政策支持思路,“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本次发布的《意见》,以及此前出台的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促进制造业引资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开花’。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

  一是落实已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外资流向重点领域。通过梳理近两年的政策脉络,我们发现,政策重点强调引导外资流向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以及中西部、东北等重点区域。

  二是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当前,我国外商准入限制主要在服务业领域。6月以来,国务院已先后发布文件,进一步试点放开金融、电信业务。

  三是减少外资战略投资限制。我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于2005年落地,18年来经历了3次征求意见,但尚未正式修订。

  2021年出台的《“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要求:“不断优化利用外资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此后,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陆续出台文件,引导外资流向重点领域。

  2022年10月,发改委出台《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版鼓励目录),引导外资流向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根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答记者问,“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元器件、零部件、装备制造等条目;持续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专业设计、技术服务与开发等条目”。

  今年1月,商务部、科技部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外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杨荫凯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和中西部、东北地区”。

  一是大幅增加了中西部目录条目。根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答记者问,“修订后的《鼓励目录》总条目1474条,与2020年版相比净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全国目录共519条,增加39条、修改85条;中西部目录共955条,增加200条、修改82条”。

  二是实施特殊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答记者问,“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和海南省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是明确了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重点引资产业。根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答记者问,“在江西、安徽、河南、贵州、甘肃、宁夏、广西等省区新增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相关产业条目。发挥传统制造优势,在重庆、四川、湖北、湖南、陕西等省市新增装备制造等条目。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新增农畜产品加工等条目。提升沿边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在、新疆、云南等省区新增商贸物流、旅游休闲等条目。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转型,在山西、内蒙古等省区新增相关条目”。

  2022年以来,我国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FDI增速,持续高于FDI整体增速。但今年以来,高技术服务业FDI增速大幅下滑,前5个月累计增速已降至1.5%,同期整体FDI增速为0.1%。高技术制造业维持高增,前5个月高技术制造业FDI累计增速为30.8%。

  2)分区域实际利用外资增速:大致呈现中西部东部全国的态势(根据已公布今年上半年数据的省份)

  今年前6个月,中西部部分省份实际利用外资增速达到20%以上:山西(144.3%)云南(135.5%)宁夏(119.0%)河南(65.6%)安徽(33.8%)陕西(23.3%),明显高于全国整体增速(-8.5%),以及浙江(7.3%)、广东(-0.5%)、上海(7.1%)等东部主要省份(注:广东为人民币计价,其他均为美元计价)。

  如北京,定位之一是科技创新中心,其重点支持外资在京设立研发中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引导新设外资研发中心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在有基础、有条件的国际合作重点区域集聚发展,推动打造国际研发集聚区,根据其在引入国际创新资源、扩大开放合作等方面贡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支持”。

  如上海,致力于打造全球金融中心,金融也是其重点引入外资领域。《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外资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养老金管理、理财、财务公司率先落户上海”。

  制造业大省广东、浙江、山东、福建,均将制造业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如浙江提出“对外资总投资达1亿美元(含)以上且首年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省级财政在政策有效期内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3%的比例给予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我国对外资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为全国外资负面清单、自贸区外资负面清单)。清单中包含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等十几个行业,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成几十项禁止或者限制特别管理措施。

  近几年我国负面清单准入限制措施持续压减,市场准入大幅放宽。2022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从2017年到2021年,连续5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分别由93项、122项减少至31项、27项”。今年3月5日,全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条数分别压减51%、72%,制造业领域基本全面放开,金融等服务业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今年8月14日,工信部规划司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指出,“目前,中国一般制造业领域已实现全面开放,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全面清零,汽车行业自2022年起全部取消对外资准入的限制”。

  放开方式上,此前一般采取全国推行+地方试点的形式,降低行业准入限制,如提高外商投资占股比例、将禁止性条款修订为限制性条款等等。过去四次外资负面清单修订,都是采取全国放开、自贸区先行先试相结合的形式。部分在自贸区率先试行的措施,后续会在全国推广,如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开放措施,在2019年推向全国。

  下一阶段负面清单的调整,或以服务业清单缩减为主,如电信、金融、商务服务、医疗、文娱等领域。从三个角度来看:

  根据最新版全国外资负面清单、自贸区外资负面清单,服务业领域的限制禁止条款,分别占到总条款74%、81%,其中交运仓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电信、互联网),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商务服务,教育等领域限制禁止条款较多。

  中央层面:明确现代服务业是开放重点,7月以来两次发文推进电信、金融等领域开放。3月5日,全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3月6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杨荫凯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将“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开放。7月3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明确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贸区和海南自贸港,外资金融机构业务准入享“国民待遇”,“除特定新金融服务外,如允许中资金融机构开展某项新金融服务,则应允许试点地区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开展同类服务”。8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涉及生物医药、电信、金融业务开放,如在增值电信领域,“稳妥增加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地区”。

  地方层面,海南、广东等地已确定服务业重点开放领域。海南在4月“蓬勃兴起自贸港”专场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将推进医疗、教育、专业服务三大领域进一步开放,“海南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正在推进的三个重点领域:第一个是专业服务领域……在商务法律服务、仲裁服务、会计服务等服务领域出台全国最开放的服务业开放措施……第二个是医疗领域。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将依托政策优势,进一步实现药品、医疗器械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第三个是教育领域……”;广东7月底出台《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措施》,明确“推动在电信、金融、科研和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实现更大力度的开放”。

  一是我国已经加入的RCEP。RCEP框架下,我国对服务贸易开放采取正面清单形式,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2022年1月正式生效)。根据商务部国际司于2020年11月16日的解读,“承诺服务部门数量在我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

  二是我国正在推动加入的CPTPP。在此前报告《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也是需要重视的改革动能》中,我们曾指出,与已经生效的RCEP相比,CPTPP在金融、电信服务等领域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自2005年落地以来,已实施长达18年。2013年、2018年、2020年,商务部先后3次就管理办法出台征求意见稿,但尚未基于征求意见稿出台正式修订文件。

  在此期间,我国不断优化调整外商投资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原管理办法在部分领域,或与此后实行的部分外资条款有不兼容之处。如在监管模式方面,原管理办法仍采取审批制,“经商务部批准,投资者可以根据本办法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而根据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修订版、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文件,我国外商投资监管模式已先后转变为备案制、信息报告制。

  1)2005年12月,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管理办法,外资获准直接进入A股。管理办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外资对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尤其是行业龙头公司的战略投资并购。2006年,一系列经典的外资并购案例接连落地,如高盛等收购双汇集团20.1亿元股份,法国SEB集团收购苏泊尔,沃尔玛收购好又多等等。

  2)2006年,外资并购政策更加规范管理。2006年9月,我国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加强外资并购国内行业龙头企业、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审查力度,如“并购方在中国市场年营业额超过15亿元的和市场占有率达20%的,并购导致一方市场占有率达到25%或者一年内连续并购10家企业的,都必须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报告”。

  7)2020年1月,我国外商投资从备案制转变为信息报告制(负面清单中的行业仍有特别管理措施)。

  根据商务部对关于2020年《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最新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思路主要有4大方面:明确适用范围、大幅降低投资门槛、增加投资方式、明确实施信息报告制(见图13)。

  降低投资门槛,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放宽对外国投资者的要求,允许外国自然人投资,并降低投资者的资产总额要求。“明确进行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自然人,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降低对非控股股东的外国投资者或其全资投资者的资产总额要求,从拥有1亿美元资产或管理5亿美元资产的要求,分别降至5000万美元和3亿美元”。二是降低持股要求,缩短持股锁定期,并降低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3年调整为12个月”、“取消外国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低至5%”。

  增加投资方式,一是增加要约收购方式进行投资。2005年原管理办法只包括定向发行和协议转让两种模式,“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A股股份”,最新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要约收购方式纳入适用范围”。二是在以上现金收购的基础上,允许采用“跨境换股”这一非现金模式进行投资,“放宽跨境换股条件,以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或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可以其持有或者增发的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手段”。

  会议对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李强强调,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继续拓展扩消费、促投资政策空间,提振大宗消费,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储备。要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全面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要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重点领域实质性化险。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多渠道促进就业增收。要着力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监管,切实做好灾后恢复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指出,要精准预警响应,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的联动,突出临灾预警,做好点对点精准预报和滚动更新,强化预警指向性,落实直达基层防汛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要突出防御重点,流域性大洪水始终是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

  会议指出,要用好救灾资金,加快恢复重建,抓紧抢修交通、通讯、电力等受损基础设施,抓紧修复灾毁农田和农业设施,加大农资供应保障力度,加强对农民的农技指导,组织农民积极补种补救,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农业损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金融机构要优化简化相关程序,加强对受灾地区的信贷支持和保险理赔……

  会议强调,要认真排查总结,抓紧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加强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能力建设,立足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突出区域性重大自然灾害救援需求……要加快完善流域特别是北方地区主要江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强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和运行管理,整体提升防御能力。要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规划和建设,更新提升城市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运行能力,与河道排涝工程有效衔接,保障城市骨干排水通道畅通。

  8月上半月(8月1日-8月19日)重要发布会及重要文章见如下表格。我们进一步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健全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更好地解决进城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场、众创空间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限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便利各类人员落户。

  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支持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主持召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推动银企供需对接,研究加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工作举措。伊利集团、宏桥集团、龙湖地产、正泰集团、新希望集团、旭辉地产、美的置业、红豆集团等民营企业和部分金融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潘功胜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将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民营经济。制定出台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商业银行优化内控管理制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典型经验推广。支持地方政府主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扩容增量,强化金融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近日,围绕外资企业关注的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总的来看,《意见》具有四个主要特点:

  一是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比如,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等。

  二是提升投资经营便利化水平。比如,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高管、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

  三是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比如,支持各地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措施;支持先进制造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研究创新合作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等。

  A:当前,受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引资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在此背景下,叠加去年同期高基数等因素影响,上半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小幅下降,整体规模保持基本稳定。同时也要看到,中国经济持续恢复向好,……正在吸引着广大外国投资者加码在华投资,中国市场对外资保持着较强的吸引力。今年上半年,我国新增外商投资企业23536家,同比增长35.7%。下半年,商务部将继续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政策支持。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本次发布的《意见》,以及此前出台的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促进制造业引资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开花”。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

  二是着力加强投资促进。我们将继续开展“投资中国年”系列活动……三是着力做好服务保障。发挥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的作用,深化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常态化交流,完善地方各级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

  “单纯投资或消费拉动(主导)”的认知误区……消费能力的提升和消费需求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投资的扩大,是投资的结果。

  “投资过多、消费过低”的认知误区……我国投资之所以占比高,是由我国的发展阶段、发展任务和居民储蓄率所决定的……此外,还存在因统计口径原因出现的消费被低估、投资被高估的问题……

  “投资效率不高”的认知误区……据测算,我国与相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其他国家比较,效率是高的。我国单位GDP增长所需要的投资,不仅比美国、日本或西欧少得多,也比相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其他国家少……近些年来,我国坚持“房住不炒”,经济增长对房地产的依赖明显减少,成绩来之不易。从中长期基本面看,房地产市场仍然有健康发展的空间,今后需要保持房地产投资的合理规模和增速,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基础设施过剩浪费、空间有限”等认知误区。破除“基础设施过剩浪费”“推进基础设施就是走老路、与高质量发展不符合”“空间有限”等观点……我国人均基础设施资本存量只有发达国家的20%-30%,农民人均公共设施投入仅为城镇居民的1/5左右,投资空间非常大。

  “政府投资挤出私人投资”的认知误区……我国的政府投资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主,带有显著的正外部效应。在社会投资动力不足、意愿不强的情况下,这不仅不会出现挤出效应,而且能够产生弥补效应和引致效应。

  “居民消费与公共消费割裂”的认知误区……提升扩大消费的效果,一方面要促进居民个人的实际消费;另一方面,要通过公共消费,加快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发钱促消费”的认知误区。有观点认为,我国应像一些国家那样直接发放现金,刺激消费需求。这种方法虽能起到一定作用,但成本太大,在我国根本不可行……鼓励居民消费,更应着眼于加强社保体系建设,让老百姓有个稳定的预期,解决好住房、养老、育儿、医疗等制约消费需求的主要问题,提升居民的消费意愿和能力。

  “没有政策空间”的认知误区……我国依然具有扩内需的政策空间。我国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地方债的结构问题,但并不构成经济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不增长或低增长是我国应防范的最大风险。

  要制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政策举措,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履行“双碳”协调职责,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入推进能源,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经济政策,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此外,为了科学反映全国及各地区工作进展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完善指标体系、优化技术方案,组织实施美丽中国建设第一次正式评估。

  6、8月18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电视会议

  会议强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要够、节奏要稳、结构要优、价格要可持续。主要金融机构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大投放力度,国有大行要继续发挥支柱作用。要注重保持好平稳增长的节奏,适当引导平缓信贷波动,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稳定性。要注意挖掘新的信贷增长点,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要继续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规范利率定价秩序,统筹考虑增量、存量及其他金融产品价格关系。发挥好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金融部门要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丰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工具和手段,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和防控机制,推动重点地区风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Q1:请问证监会对贯彻落实局会议“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这一决策部署,有何考虑?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政策举措?

  A:一是加快投资端改革,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加快制定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行动方案,从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市场投资生态、加大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是投资端改革的重要内容,重点措施包括:一是放宽指数基金注册条件,

  二是推进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全面落地,降低管理费率水平。三是引导头部公募基金公司增加权益类基金发行比例,促进公募基金总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四是引导公募基金管理人加大自购旗下权益类基金力度。五是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逆周期布局”激励约束机制,减少顺周期共振。六是拓宽公募基金投资范围和策略,放宽公募基金投资股票股指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品种的投资限制。二是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更好回报投资者。一是制定实施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行动方案。建立完善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二是强化分红导向,

  三是修订股份回购制度规则,放宽相关回购条件,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四是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优化完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的估值包容性,丰富重组支付和融资工具。五是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估值体系建设。突出扶优限劣,研究对于破发或破净的上市公司和行业,适当限制其融资活动,要求其提出改善市值的方案。六是统筹好一二级市场平衡。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此外,在支持北交所高质量发展、推出企业境外上市“绿灯”案例、进一步推动REITs常态化发行方面也将推出务实举措。三是优化完善交易机制,提升交易便利性……下一步将推出以下措施:一是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同步降低证券公司佣金费率。二是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范围

  三是完善股份减持制度,加强对违规减持、“绕道式”减持的监管,同时严惩违规减持行为。四是优化交易监管,增强交易便利性和畅通性,提升交易监管透明度。适时推出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五是研究适当延长A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时间,更好满足投资交易需求。四是激发市场机构活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证券公司风控指标计算标准,适当放宽对优质证券公司的资本约束,提升资本使用效率。二是实施融资融券逆周期调节,在杠杆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研究适度降低场内融资业务保证金比率。三是研究推出

  四是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优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简化登记备案,进一步推进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五是大力发展中国特色指数体系和指数化投资,鼓励各类资金通过指数化投资入市。五是支持香港市场发展,统筹提升A股、港股活跃度……一是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拓展互联互通标的范围,在港股通中增设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二是在香港推出国债期货及相关A股指数期权。三是支持在美上市中概股在香港双重上市。

  六是加强跨部委协同,形成活跃资本市场合力……近期,我们加大跨部委沟通协调,抓紧研究推动若干重要举措。比如,推动优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纳税时点等资本市场相关税收安排;推动建立健全保险资金等权益投资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其加大权益类投资力度;引导和支持银行理财资金积极入市;支持银行类机构等更多投资者全面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等等。Q2

  的水平。在有关方面大力支持下,我们正在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方案。在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方面,重点是营造有利于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环境。具体举措:一是支持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扩大资本市场投资范围;二是研究完善战略投资者认定规则,支持全国社保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三是制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行为规则,发挥专业买方约束作用;四是优化投资交易监管,研究优化适用大额持股信息披露、短线交易、减持限制等法规要求,便利专业机构投资运作管理;五是丰富场内外金融衍生投资工具,优化各类机构投资者对衍生品使用限制,提升风险管理效率;六是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体系,将指数基金等权益类产品纳入投资选择范围。Q3:易会满主席在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适时出台资本市场进一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措施。请问这方面进展如何,有哪些具体举措?

  A:一是建立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增加优质上市公司供给。二是持续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制度机制,优化实施程序,豁免短线交易,助力科技型企业吸引稳定人才。三是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融资环境,

  四是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各类支付工具实施重组。五是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支持新型基础设施以及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等发行科技创新领域REITs。此外,积极支持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展,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优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简化登记备案,引导创投基金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Q4:请问在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方面,有何具体考虑?

  A: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优化股份回购制度,支持更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来稳定、提振股价,维护股东权益,夯实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一方面,加快推进回购规则修订,放宽上市公司在股价大幅下跌时的回购条件,放宽新上市公司回购限制,放宽回购窗口期的限制条件

  A:目前A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持值在50万元以下的小散户占比96%,现阶段实行T+0交易可能放大市场投机炒作和操纵风险,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大量运用程序化交易,实行T+0交易将加剧中小投资者的劣势地位,不利于市场公平交易。我们认为,现阶段实行T+0

  交易的时机不成熟。Q6:近期投资者关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呼声较多,证监会对此如何看待?

  A:从历史情况看,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活跃市场交易、体现普惠效应发挥过积极作用。有关具体情况建议向主管部门了解。

  Q7:今年3月境外上市新规正式实施,证监会表示将推出更多“绿灯”案例,请问这方面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何考虑?

  A: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畅通企业境外上市渠道,推出更多符合条件的“绿灯”案例,包括市场较为关注的协议控制(VIE

  )架构企业和平台企业。同时,推动形成更加透明、高效、顺畅的境外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境外上市地。Q8: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请问在贯彻落实“活跃市场、提振信心”部署方面有什么考虑?

  A:一是全面提升债券市场运行活力和质量。加强债市投资端改革,推动允许银行类机构全面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壮大债券做市商队伍,稳步推进询报价制度改革,深化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二是加快推动REITs

  常态化发行和高质量扩容。推出REITs相关指数及REITs指数基金,优化REITs估值体系、发行询价机制,培育专业REITs投资者群体,加快推动REITs市场与香港市场互联互通。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全力做好房地产、城投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保持房企股债融资渠道总体稳定,支持正常经营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坚持“一企一策”,稳妥化解大型房企债券违约风险。强化城投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把公开市场债券和非标债务“防爆雷”作为重中之重。(三)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答记者问:

  A:一是拓展绿证核发范围。将绿证核发范围从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扩展到所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二是区别品类提出具体要求。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对常规存量水电项目,现阶段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绿证随电量交易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可交易绿证核发范围后续可根据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情况动态调整。三是明确核发信息来源。

  目前绿证核发全覆盖仅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待相关条件成熟后,适时将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纳入绿证体系。

  A:一是拓展绿证交易平台。将绿证交易平台从此前的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扩展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后续适时拓展至国家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二是明确绿证交易方式。

  三是明确绿证收益归属。一方面,对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包括平价(低价)项目、自愿放弃中央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已到期项目以及2023年1月1日及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绿证收益归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所有,交易方式不限。另一方面,对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国家保障性收购的,绿证收益等额冲抵中央财政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属于市场化交易的,绿证收益在中央财政补贴发放时等额扣减。同时,对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创造条件尽快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Q3:如何扩大绿色电力消费需求?

  A:一是鼓励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购买绿证、使用绿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

  三是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按要求提升绿电消费水平。四是支持重点企业、园区、城市等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同时,我们也将督促各地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落实到用能单位,推动以绿证核算用户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逐步建立“权重+绿证”约束机制。2、8月8

  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指南》提出要求,到2025年,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制修订30项以上氢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指南提出了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在氢储存和输运方面,主要包括氢气压缩、氢液化、氢气与天然气掺混、固态储氢材料等氢储运基本要求,容器、气瓶、管道等氢储运设备以及氢储存输运系统等方面的标准,推动安全、高效氢储运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在氢加注方面,主要包括加氢站设备、系统和运行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推动加氢站安全、可靠、高效发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在氢能应用方面

  日,新华社发表文章《沪深交易所将完善交易制度推动活跃市场》完善交易制度方面,研究将沪市主板股票、深市上市股票、沪深两市基金等证券的申报数量由100股(份)或其整数倍调整为100股(份)起、以1股(份)为单位递增。同时,研究ET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4、8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支持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加快生物医药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支持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地区。拓宽吸引外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

  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创新合作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推动加快修订政府采购法……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

  防止简单以引资规模和实际到资金额统计数据作为考核和相关企业、人员奖惩的依据,切实防止外商投资促进“注水”造假和恶性竞争行为。

  日,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我国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建成设施完善、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顺畅的农村现代商贸网络、物流网络、产地冷链网络,

  。到2035年,建成双向协同、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商贸、物流、交通、农业、供销深度融合,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深度融入现代流通体系,城乡市场紧密衔接、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形成良性循环。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县乡村物流设施短板、合理优化商贸流通设施布局、推动城乡流通深度融合、强化农村流通数字赋能、培育农村流通龙头企业、完善农村流通标准体系、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等重点任务,明确完善相关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和强化土地、人才支持,并要求把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五级抓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实施。6

  日,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立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在全国打造500个左右的县域商业“领跑县”,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和农村新型便民商店

  《计划》从完善县域商业网络设施和业态、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推动县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丰富农村消费市场、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设施业态,提升县域消费环境。推动乡村商贸中心建设改造,提升业态集聚和综合服务能力;升级农村新型便利店,丰富快递、金融等功能,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二是创新物流模式,提升农村物流效率。

  布局确定一批农产品流通骨干节点城市、农产品市场和重点企业,加强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干支线冷链物流建设。继续举办产销对接活动。

  日,发改委《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答记者问:Q1:请问《政策措施》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A:第一部分是强化虹桥商务区核心功能。虹桥商务区是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中的枢纽。《政策措施》紧紧牵住增强虹桥商务区核心功能这个“牛鼻子”,围绕支持发展高能级总部经济、高流量贸易经济、高端化服务经济、高层次会展经济,打造功能复合型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提出了试点国际高标准电子商务规则、培育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率先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等5

  条具体措施。第二部分是促进“一核两带”融合发展。虹桥—长宁—嘉定—昆山—太仓—相城—苏州工业园区组成的北向拓展带,虹桥—闵行—松江—金山—平湖—南湖—海盐—海宁组成的南向拓展带,共同构成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重要两翼。《政策措施》围绕支持以“一核”辐射带动“两带”,以“两带”特色功能支撑服务“一核”,提出了构建高水平区域创新网络、率先开放智能网联汽车跨省市道路测试、开展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等11条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是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是沪苏浙皖四省(市)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的重大平台,是长三角联通国际的重要门户。《政策措施》围绕加强服务长三角地区的功能平台建设,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与合肥、芜湖等长三角地区城市联动发展,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政策共通、平台共建,提出了提升国际航空服务功能、共建跨区域轨道交通网、构建全链条科研服务体系等8

  条具体措施。Q2:请问此次的《政策措施》对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有什么新的考虑?

  A:一是更加突出创新协同……《政策措施》聚焦推动创新要素有序流动、构建高水平区域创新网络等细化实化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区域整体创新能力。

  二是更加突出开放协同……《政策措施》聚焦资源共享、政策共通、平台共建等细化实化具体举措,积极做好开放这篇文章,合力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的新引擎。三是更加突出设施协同……

  航空、水运、轨道交通、数据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细化实化具体举措,不断提升枢纽能级,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协同建设联通国际国内的“彩虹桥”。

  日,央行发布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一是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二是结构性货币政策聚焦重点、合理适度、有进有退……对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的领域,可延续实施期限,必要时还可再创设新工具。三是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四是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以我为主兼顾内外平衡。加强预期管理,坚持底线思维,做好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必要时对市场顺周期、单边行为进行纠偏,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五是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六是持之以恒做好风险防范化解。推进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出台相关工作,研究起草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附加监管要求……压实金融风险处置各方责任,压降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9、8月17

  日,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

  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标准规范更加完善,风电、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重点任务: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引导生产制造企业以轻量化、易拆解、易运输、易回收为目标,在产品设计生产阶段进行绿色设计……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在保障产品质量性能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优先选用再生材料……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督促指导发电企业将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妥善处置作为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的重要内容……完善设备回收体系。

  强化资源再生利用能力。鼓励再生利用企业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精细化拆解和高水平再生利用……稳妥推进设备再制造。稳妥推进风力发电机组、光伏组件再制造产业发展……规范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保障措施: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培育重点地区和企业。

  具体内容详见华创证券研究所8月21日发布的报告《【华创宏观】下半年外资政策的三大可能方向——政策观察双周报第64期》。金融界提醒:本文内容、数据与工具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不具备任何指导作用。有风险,投资需谨慎!